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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網讯:7月25日,长春市住房公積金辦理委员國公布长住金管規字〔2024〕3号通知,颁布發表調解住房公積金小我住房貸款政策,以支撑职工剛性和改良性住房需求。這次政策調解触及首付比例、貸款額度、利率等多個方面,旨在表現住房公積金轨制的公允性、合作性和普惠性。
這次調解中,第二次利用住房龍潭清水溝,公積金貸款的职工家庭,若在拟購房地點地無住房或打點商转公貸款用于典質的衡宇為独一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貸款額度不跨越典質物價值的80%。若在拟購房地點地有住房或典質衡宇非独一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貸款額度不跨越75%。同時,對付生養扶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後代家庭,单笔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40%。别的,告貸人及配頭若在婚前别離利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结清後可再申請一次貸款。對付省内高校、职業院校及技工院校结業生,结業後两年内申請貸款,金額不跨越单人单笔貸款最高限額,可不受账户余額倍数限定。
自通知颁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暖手神器,31日,长春市主城區及開辟區(不含雙阳區、九台區)的单笔貸款最高額度有所提高,有配合告貸人的由9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無配合告貸人的厨房水池過濾神器,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購房地點地當局肯定的住房套数盘問部分出具的成果為准。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實施,與此前政策纷歧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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